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我院相关科室的监督下于2017年09月26日在国医楼十三楼会议室对聊城中医医院员工节日用品采购项目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经全体评委按照规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了评审,有聊城市九州农贸市场服务有限公司为预中标单位。三个工作日内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请向聊城市中医医院招标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如无异议上述单位即为法定中标单位。
聊城市中医医院招标办公室
2017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