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中医医院于1975年开始筹建, 1996年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聊城市首家三级甲等医院。历经近50年的光辉历程,已经发展成为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具有鲜明中医药特色优势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在全国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中位列A等级,位居全国第67名、全省第5名。医院占地面积56.8亩,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设有24个护理单元、1个分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编制床位900张。医院拥有国家级、省市级重点专科、重点学科25个,其中骨伤科于2012年成为聊城市首个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医院成功落户中医湿证国家重点实验室山东工作站,填补了我市乃至全省中医类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空白。医院拥有在职职工1108名,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36名,高级职称308名,博士、硕士研究生182名。拥有国家、省市级名老中医、名中医药专家、杏林名医、知名医学专家、优秀中青年医学专家30余名,国家、省市级高层次学术带头人、中医临床人才、中药传承人才、护理骨干人才、水城领军人才30余名,国医大师、岐黄学者、全国知名中医专家、泰山学者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室6个,国家、省市级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0个,国家、省市级中医药名医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18名,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指导老师18名,山东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23名,齐鲁卫生与健康杰出青年人才1名,聊城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名。
根据医院发展、学科建设及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城优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见(试行)》(聊发〔2020〕14号)等文件,现将我院2024年招聘博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考察前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应聘人员目前属于离职状态的,须提交无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计划
聊城市中医医院2024年计划招聘博士研究生5人(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三、引进方式及岗位待遇
(一)引进方式
采取面试考核的引进方式,录用后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
(二)安家补贴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录用后给予总额50万元的安家补贴。
1.入职时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临床医师岗位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三)生活补贴
对全职新引进的博士(后),每月发放5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总计时长不超过3年。
(四)科研经费
通过招聘入职的博士研究生申报科研项目,医院给予科研启动经费。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医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及工作需要,不定期启动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按要求以附件形式发送个人报名材料(含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扫描件)至医院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博士+专业”。报名邮箱: lczyyrcyj@163.com。
(三)资格初审
医院依据应聘人员发送到报名邮箱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对资格初审结果给予回复。
(四)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单位指定专人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
3.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博士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并加盖院系公章、附成绩单);
4.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个人简历(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获得荣誉及社会实践等情况);
6.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提供有困难人员可在考察时提交;应聘人员目前属于离职状态的,须提交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和无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4);
7. 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相关论文、著作、科研、获奖证书等材料。
上述材料中的各类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医院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提供的,医院将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交流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70分(含),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面试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六、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聊城市中医医院组织,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由聊城市中医医院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考核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因个人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二)体检。考察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到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除特殊情况经医院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公示聘用
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中医医院网站(www.lcszyy.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双方应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聊城市中医医院。
通讯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文化路1号聊城市中医医院时珍楼三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635-8341313、8343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