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微信
回顶部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就医指南
《出生医学证明》服务指南
时间:2021-12-03 | 阅读:

08.png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

1、感谢您对聊城市中医医院的信任!请确定好新生儿姓名,由新生儿母亲携带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年之内办理;超过一年未办理的,还需提供产妇病历复印件、逾期情况说明、个人信息真实承诺等,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还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2、领证人为新生儿父亲的,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本人签字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3、住院期间授权委托书由新生儿父母双方在国医楼十楼妇产科病区的护士站填写。

4、出院后授权委托书由新生儿父母双方在国医楼十一楼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填写。

5、特殊情况的请拨打咨询电话:0635-8341478

6、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7、地址:国医楼十一楼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

8、特别说明:《出生医学证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相关规定,由医疗保健机构依法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信息证明,主要用于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血亲关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生医学证明》已逐渐成为重要的法律证件,并承载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功能,成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新生儿获得国籍、办理出国签证、接受保健服务的医学依据和凭证,作为“人生第一证”,具有重要意义。请您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