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聊城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聊城市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第一批名单的通知》,我院“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顺利完成申报、创建、初评、验收、公示和复核各个环节,被授予我市首批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一直以来,我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广泛传播节约能源资源理念,坚持和落实节水为先方针,针对医院客观实际,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强化节水日常管理,大力开展节水宣传,实现水资源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用水效率和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有力促进了全院节水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营造了生态文明建设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措施,巩固和深化节水工作成效,不断提升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水平,为高标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