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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时间:2023-07-31 | 阅读:

 一、范围

病房护理人员。

二、具体内容

(一)病人及家属的健康教育由医生、护士合作完成。

(二)病人入院后,由主管护士当班护士按照入院介绍的内容要求向患者家属做入院介绍。

(三)主管医生和主管护士向患者说明病情、治疗方案和治疗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以及预后结果。

(四)医生利用查房和其他治疗的机会,向病人做有关卫生知识方面的宣教,指导内容由护士督促执行。

(五)护士按照分级护理的要求及时巡视病房,根据病情做好不同阶段的健康指导。

(六)护士通过护理病人以及与病人家属交谈,了解病人的心理状态和行为习惯,并及时反馈给医生,然后按医嘱鼓励病人建立健康行为。

(七)出院教育由主管医生和主管护士对患者家属在病人出院前进行指导。主要内容包括治疗结果、出院带药、注意事项、生活起居、膳食调养、功能锻炼、养生保健、来院复查事项等。

(八)在健康教育实施过程中,主管护士按实际情况及时填写健康教育记录单,护士长进行不定期评价。

(九)各科室建立健康教育手册,并不断更新健康教育知识内容,提供宣教资料和信息。

三、附则

(一)本规定由护理部负责解释。

(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